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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阅读次数:

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规定,2017年是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评奖年,为做好评奖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要本人填写李四光地质科学委员会印发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在http://www.lsgf.ac.cn下载)。填写《申请书》“请奖类别”时,应按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填写;“从事地质工作成就”一栏,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获奖情况” 一栏,要准确写明奖项名称、等级及名次;“专家推荐意见” 一栏,必须由不同单位的两位相当于教授级专家推荐(每位专家最多推荐两名),推荐意见一定要由专家本人撰写,并注明单位、职称,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著述、报告等一式一份(最多五份);未公开发表的报告、论著由有关单位出据证明,说明申请人在成果完成中所起的作用等。

(二)单位提名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名。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单位均可提名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提名单位接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请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的要求进行核实,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提名后,如实填写“提名意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报送各自主管部门,原则上每个单位提名一人。

其它系统的地质工作者,欲申请本奖,其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报送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厅,由国土资源厅审查并进行初评后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根据单位提名,各部门不仅要审核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还要审查申请人和提名单位对其主要成就和贡献等是否如实地做了表述。并对被推荐者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推荐意见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按本“通知”要求日期报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办公室。

(四)台湾以及港、澳特区申请

申请人要本人填写《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具体内容同上),并由相关领域、不同单位的两位教授级专家推荐,经单位或相关学术团体审核,申请材料可直接报送办公室参加评选。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30日。各主管部门、各单位应提前完成个人申请、单位提名和部门审核初评后上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申报工作结束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将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规定的办法和程序,于2017年10月前评选出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并届时颁奖。

请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本通知的转发和申报组织工作。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网:http://www.lsgf.ac.cn Email:lsg@cags.ac.cn

联系人:胡光晓           电话:010-68999637

手机:13391703050

 Email:hgx@cags.ac.cn

    尚  新           电话:010-68999618 

传真:010-6831089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百万庄大街26号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秘书处

邮  编:100037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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