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设立于1989年,该奖是为了纪念我国著名科学家、卓越地质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李四光先生诞辰100周年,由原地质矿产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共同发起,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以弘扬李四光精神,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地质科技不断进步为重要抓手,旨在表彰和奖励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学风正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它是面向全国地质科技工作者的、最高层次的地质科学奖,一人只能获得一次,并作为终身荣誉。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共分四个获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科研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2025年始,新修订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规定不在设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和荣誉奖。各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单数年评选。每次评选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奖,不多于8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科研奖,不多于7人。
截止2025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已评颁奖19次,共有298位杰出地质科技工作者获此殊荣,其中野外奖147人、科研奖90人、教师奖35人、荣誉奖26 人。历届获奖者中,两院院士76位,占获奖人数的25.5%;有 50 位同志在荣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之后当选“两院”院士,占获奖者16.8%。